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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甘肃分公司200员工昨集体献血1.2万毫升

http://www.dsblog.net 2006-06-20 10:25:52

    昨日,省卫生厅和血液中心在东方红广场举行大型义务献血活动。在当天的献血活动中,完美日用品公司甘肃分公司的 200名员工成为最大的献血团体,共献血 1.2万毫升。 
    
来源:中国完美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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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共2条评论) 查看所有评论>>
  • 第2楼, aiqingqq5211 2006-06-24 20:42:25   投诉 支持(1172)
    楼下的是不是真善美的
  • 第1楼, 完美是否在搞变相传销 2006-06-21 22:40:57   投诉 支持(1382)
    一场简单的消费纠纷引发的疑问(完美被告一事之我见) 作者:phenix 文章来源:中国直销博客网 更新时间:2006-6-21 原本简单的消费纠纷 看完这篇报道,感觉整件事情实际上不过是件很简单的消费纠纷,完美公司解决问题的办法其实很简单直接,完美只需要出具收到货款并已发出货物的单据,或是证明公司从未受到过该笔货款。 反过来说也一样,崔某只需要证明自己曾将货款交到完美公司,那么剩下的问题自然就是完美公司需证明公司也已发货。 问题出来了,从报道内容来看,崔某和完美公司似乎一直在较劲。 为什么这么一场简单的消费纠纷,会让崔某和完美公司同时选择避要点而不谈?难道双方真有什么默契或是有难言之隐? 争论的焦点 笔者细读报道,发现崔某和完美公司集中争论的焦点有二: 焦点一:崔某与完美公司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 完美公司认为,崔某的行为属于经销行为,而不是直销行为。崔某并未向法庭提交相关劳动合同,完美公司否认崔某为完美统一管理开设的分公司或者专卖店的员工,或是其雇用的推销员。按照完美公司的说法,崔某仅仅是其经销商之一,是公司的一个客户。 崔某认为,从2005年6月被完美公司除名前,他一直从完美公司按月领工资,加上被公司除名一事,足以证明其与完美公司之间的关系。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按照直销企业的管理模式和崔某的实际行为,有理由相信崔某从事推销完美产品工作期间,是“中国完美”统一管理开设的分公司或者专卖店的员工,或是“中国完美”所雇用的推销员。完美公司以崔某没有向法庭提交劳动合同而予以否认,这与本案不是同一个法律关系,并且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并不等于就不存在雇佣关系。 焦点二:完美是否在搞变相传销 报道中称,完美公司认为,其是国内首批经过审批的直销企业之一,要其对崔某行为造成两老太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没有法律依据。 崔某说,“中国完美”披着直销的合法外衣,实际从事着传销的非法行为。 原告代理律师认为,完美公司网站上的完美奖金结构图证明,完美公司的销售方式,在法律上属于直销,但事实上存在假借专卖、直销名义,进行变相传销的嫌疑。 完美在忌惮什么? 其实关于这2个焦点的辩论,曾是完美“钻石”的崔某都一直试图把完美公司往“传销”二字上面套。崔某与完美公司之间究竟有什么过节?为什么会被完美公司除名?崔某的背后又有着什么?在此不深谈此问题,点到为止。 反过来说, 找出一张单据就能避免一场官司,完美方面不会连这点都想不出来。但是完美忌惮的是, 其当时的制度是直销法现在不允许的制度,如果完美拿出03年的发货单据,必然对其不利, 也就是说,如果完美拿出单据,实际上很可能是自己捅了自己更深一刀。 另一方面,完美关于与崔某关系的辩解,目前也只是口头上否认了与其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并未出示相关证据,并且就连口头上的说法也很谨慎,恐怕完美方面也是担心话多有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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