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40.6亿 亚欧币特大传销案7人在昆明受审
http://www.dsblog.net 2019-11-15 11:46:19
2017年,一起以网络虚拟货币“亚欧币”为名的特大网络传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该起传销案涉及金额40.6亿元,4.7万余投资者做着“高返点、高收益”的美梦掉入陷阱。
案件侦破的同时,这起“亚欧币”特大传销案分布在各地的传销团伙纷纷落入法网。近日,云南7名犯罪嫌疑人以赵某某为头目发展会员459人,吸纳资金4600余万元,案件提交到官渡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这7名犯罪嫌疑人因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万至六万元不等。
7名嫌疑人在昆明注册公司进行非法传销
2016年4月,“亚欧币”特大传销案犯罪嫌疑人刘某、夏某以虚构的“亚欧币”项目为名,通过注册成立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披上合法外衣,再罩上“相关权威单位授权”的光环,以召开推介会、举办论坛、网络宣传等方式大肆宣传其合法性和美好前景,以“高返点、高收益”的利好吸引会员购买“亚欧币”。跨亚欧公司没有任何实体产业,靠不断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资金维持运营,至2017年案发前公司资金链濒临断裂。
而来自云南的嫌疑人赵某某成为“亚欧币”会员后,于2016年6月24日在昆明市经开区注册成立云南久益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16年7月1日接受海南跨亚欧网络竞技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亚欧币在西南片区的运营中心来进行非法传销活动。
本案中的其他几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成为云南久益公司的股东和骨干成员。并通过宣传、讲授“亚欧币”的背景、盈利模式、操作模式等内容,在昆明市区和嵩明县蒙自县等地不断吸引、发展下线人员投资购买“亚欧币”,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空壳公司背后的“虚拟币交易”
“只要花五毛钱买入,不到一年时间就能涨到五倍多,还只涨不跌。介绍下线还能获得返利。”这就是传销头目口中的赚钱方式。2016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间,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杨某某等人至案发时,已累计发展会员四百多人,共计25层级。
与亚欧公司总部如出一辙,“亚欧币”会员结构明显呈金字塔式,西南片区的运营中心“亚欧币”,会员需要通过“内盘”和“外盘”途径购买。内盘会员的注册必须由上线推荐且至少购买价值1万元人民币的“亚欧币”。成为亚欧币的会员以后,可以发展3个下线会员,上线可以从下线会员购买亚欧币的钱里面提成10%,购买“亚欧币”成功后即冻结所有“亚欧币”,250天才能解冻完毕,解冻后才能转到外盘提现或交易。
外盘的主要作用是用来提现内盘的“亚欧币”,同时外盘也兼备单独买卖、炒作“亚欧币”的功能。据了解,外盘市场价格不固定,跨亚欧公司通过人为操作来控制价格,总体价格呈上升趋势来吸引更多的人来投资。但从实际来看,被发展为“下线”的受害者刚开始得到了返现金额,但是过后又将钱投入到买币中,最终导致血本无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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