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联惠”传销公司被端 温岭代理董事长获刑
http://www.dsblog.net 2019-12-11 16:09:30
日前,温岭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
去年5月,广州警方成功摧毁“云联惠”特大网络传销犯罪团伙。“云联惠”依托旗下的云联商城,以“消费返还”等为幌子,采取拉人头、缴纳会费、积分返利等方式引诱人员加入,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秩序。
本案的被告人金某,就是“云联惠”的温岭市四级代理公司董事长。
加入“云联惠”,购买董事长职位
金某今年47岁,东阳人,经营一家公司。
2016年6月,金某经人推荐,注册成为“云联惠”的会员。当时,金某花了999元办理了“云联惠”的铂钻会员。
“云联惠公司”将会员等级分为普通会员、金钻会员、铂钻会员,且规定升级为金钻会员、铂钻会员必须分别缴纳99.9元、999元的会员费用。“云联惠公司”以铂钻会员为基础设立代理制度,通过缴纳代理费可担任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等职务。
金某称,“云联惠”的云联商城是一个网上购物平台,消费者可以在上面购买物品,获取积分,积分可以提现。但是,消费返还必须先成为其会员,只能通过推荐方式发展会员。参与人员通过扫描推荐人的推广二维码或直接填写推荐人的ID,即可免费注册成为普通会员,并获得一个注册ID(会员名),账户是会员权益记录和结算的依据。
会员注册时须填写推荐人的注册ID,系统根据推荐关系自动识别记录并锁定上下线关系。上下线不限层级,可以无限发展,每一名消费者或商家发生买进、卖出等交易而获得商城返还的积分后,其每一层上线均可以按照一定的比例自动获得系统分配的积分收益。
一段时间后,金某花26万元购买了“云联惠公司”温岭市四级代理公司董事长职位。
口口相传、开招商会发展下线
“云联惠公司”的返利模式为:会员在平台上缴纳会员费用或进行消费行为时可按金额1∶100的比例获取白积分,同时规定会员在平台上进行销售行为时需要向“云联惠公司”缴纳销售金额的16%,并可按上缴金额1∶100的比例获取白积分。所获取的白积分每天按当前总数的万分之五左右转换为红积分,红积分可用于继续消费或者缴纳13%的费用后进行折算提现。
“云联惠公司”的计酬模式为:发展会员者可获得其直接下线会员所缴纳会员费用20%的现金奖励;会员在进行消费或者销售行为时,其直接上线会员可获得本次消费或者销售所得白积分5%或者2.5%的提成,该直接上线会员的所有上线会员可获得的白积分嘉奖,每一层按50%的比例逐层递减,层层计酬,上线通过发展下线层层瓜分下线的缴纳款、会员费来获得利益。
金某称,在缴纳代理费成为代理商后,就能够获得在其代理区域营业额0.5%至2%不等的提成。他的代理公司提成为温岭市每天总营业额的0.8%。
身为温岭市四级代理公司董事长,金某要做的就是发展会员。他依托自己经营的企业,将“消费全返”模式以口口相传、发微信朋友圈、开招商会等手段进行宣传。妻子、儿子、堂兄弟、公司员工等,都是他直接发展的下线。
2017年11月,金某在泽国一家酒店召开“云联惠”招商会,共有100多人参加;2018年1月,金某又在一家海鲜楼召开招商会,这次也有100多人参加。金某称,在开招商会之前,他和下线的会员都会在朋友圈里发布招商会的消息。
为了让下线会员相信能在平台上消费,金某称,他花了10万元买了市区一家KTV的唱歌券,至案发时,这些唱歌券都没有卖出去。
“云联惠公司”被端
叶某今年40多岁,温岭人。2016年年底,他经金某推荐注册成为“云联惠”会员。叶某充值999元后,成为铂钻会员。之后,叶某在平台上购物,获取积分。同时,他发展了很多下线会员。至案发时,叶某的白积分余额66851945.38,红积分余额233204.97,提现过87112.58元。
2017年8月,朱某经叶某推荐成为“云联惠”会员,朱某充值后成为铂钻会员。之后,朱某在平台上的操作和叶某差不多,一边购物赚积分,一边发展下线。至案发,朱某的白积分余额15820963.8,红积分余额16182.19,提现过2442.58元。
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月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董事长黄明,实际主要经营业务是运行第三方电商平台——云联商城交易平台,同时通过网站、微信、培训会、商学院授课等途径进行培训,推广发展会员,并发展代理公司。
“云联惠公司”依托其建立的电商平台,以“消费返利”为诱饵,夸大投资盈利前景,不断吸纳会员,并依据会员的推荐而形成上下级的金字塔式层级架构。
2017年8月29日,广州市公安局依法对“云联惠公司”黄明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至去年5月8日案发,“云联惠公司”存在有效会员8962017人,其中普通会员7691704人、金钻会员182030人、铂钻会员1088283人。会员之间因推荐与被推荐的关系,形成上下线的层级关系进而形成金字塔式的层级架构119层;“云联惠公司”按地理区域设定了代理公司,一共分为8级,共有1532个代理公司。
截至去年5月8日,金某在整个“云联惠”传销网络推荐关系中处于第30层,下线层级有28层,直接下线人数有161人,下线总人数有2401人;ID为金某绑定的银行账户提现金额为378201.17元,到账金额为368119.11元。
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刑!
去年5月10日晚,金某在东阳被抓获。
法院审理后认为,广东云联惠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消费全返”的经营模式吸收会员,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的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属非法传销组织。金某参加“云联惠公司”传销组织,积极宣传、推广、发展下线会员,对传销活动的实施、传销组织的扩大起关键作用,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鉴于金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法院决定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后,法院判处金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金某犯罪所得368119.11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根据规定,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因参与传销而获刑的,金某不是个案。3年来,市人民法院共审理了11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其中,2017年1起,2018年5起,今年以来已有5起。这些案件中,除了“云联惠公司”传销组织,还有“善心汇”等传销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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